合同
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约定: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执行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二、合同工期
三、合同价款
3.1 合同含税总价款: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合同不含税总价款:小写 元。
3.2结算发票税种、税率: 。
如果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照新政策中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四、付款方式
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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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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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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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量标准
应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项目负责人: ,授权范围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接受往来文件。甲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6.2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审批、许可、工作票等手续。
6.3 提供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资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6.4 审核乙方提出的施工方案。
6.5 协调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道的保护工作。
6.6 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6.7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如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乙方项目经理: ,授权范围严格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本合同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7.2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
7.3 乙方必须首先签订合同、技术协议、安全协议,后开工建设并应保证具有相关施工资质。
7.4 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自行负责施工人员食宿、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来往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7.5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7.6 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用于本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员工工资。
7.7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有关规定。
7.8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内控的要求进行施工,甲方的内控措施可延伸至乙方的公司内部。根据甲方内控要求,允许对其承包工程与内控有关的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
7.9自甲方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乙方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在乙方负责照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7.10乙方应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7.11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7.12乙方负责自带施工所需的工器具。
八、合同的变更
8.1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情况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变更指示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乙方收到经甲方签认的书面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8.2 乙方收到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
8.3 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向甲方提交合理化建议说明,说明建议的内容和理由,以及实施该建议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8.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尽快审查完毕,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乙方修改。合理化建议经甲方批准的,甲方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乙方人员。
九、工程验收
9.1 验收标准及程序:执行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9.2 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9.3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移交符合规定的竣工资料。
十、安全要求
10.1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双方所签订的安全协议、邯峰电厂外包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10.2乙方应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甲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3工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由于乙方原因在工作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甲方以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4乙方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一、环保要求
11.1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制度,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要符合电厂的规定,若违反规定,竣工验收时考核合同价款的2%-5%。
11.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乙方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11.3搞好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并积极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交工前清理现场应达到甲方要求。
11.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保等各类罚款由乙方承担。
十二、缺陷责任与保修
12.1 在工程移交甲方后,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工程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乙方仍应按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12.2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乙方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甲方催告后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3.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违反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工作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工作现场;乙方未能按工作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乙方发生除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13.2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工期延误时,每延期1天,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 2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拒绝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选择委托其他单位工作修复,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13.4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的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方。乙方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如乙方将承包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将承包工程分包,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为投标时承诺委派的项目经理,且在整个工程中间不得更换。若要更换,须书面报请建设方同意,否则建设方可视情况扣除合同款的5%。
13.5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13.1项(乙方违约的情形)违约情形时,乙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在工作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3.6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商定或确定乙方实际完成工程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乙方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工作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甲方和乙方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15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7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作现场、草坪和树木等其他设施损坏,由乙方自行恢复;不能恢复的,竣工结算时按照甲方的评估价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13.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和第三方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十四、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系指对本工程有影响的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客观情况使合同一方的履约已变为不可能或非法,如战争、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不被认为违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4.2 遇上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将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五、纠纷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6.1 合同生效: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6.2.1合同补充协议、合同;
16.2.2技术协议、安全协议;
16.2.3中标通知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预算、工作图纸、设计变更。
16.3 双方往来文件应存档管理。
16.4 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行
帐号:
税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020年度生产区域设备卫生维护合同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