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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第一标段:服务期限内高栏港煤炭数、质量检验量的60%;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内高栏港煤炭数、质量检验量的40%。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
2.3服务内容
2.31煤炭质量检验服务:从商品煤样的采、制、化等品质检验,到依据检测证书结算为止,并出具煤炭检验月度分析报告。煤质检验包括: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
进出港煤质检验:约1269万吨,第一标段761.4万吨、第二标段507.6万吨。
垛采检验:约421万吨,第一标段252.6万吨、第二标段168.4万吨。
2.32煤炭数量检验服务:从商品煤各项目的计量检验,到依据检测证书结算为止。煤炭数量检验包括:水尺计重、堆场盘煤。
水尺计重:约144万吨,第一标段86.4万吨、第二标段57.6万吨。
堆场盘煤:约320万吨,第一标段192万吨、第二标段128万吨。
2.4服务
注:作业量为预估工作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在高栏港200km范围内具有自有实验室;
3.3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需按国家或行业最新检测标准进行认证),且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
3.4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或CNAS认可证书中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
3.5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3.6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港口煤炭检验三年以上(含)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及签字页);
3.7本次招标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2-26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