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昂 0311-8790850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云河 0311-85550885
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
采购用途 : 1标段: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能力建设;2标段: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机制建设和技术支撑;3标段:碳排放报告智能复核及技术服务机构体系建设#detail#招标公告1#_#pdf#_#6df3d014-e512-4b59-bbf7-ecbfdfedb9d7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中20%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3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2-09-2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2-09-30
时刻说明:8:00-12:00-12:0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7 09:00
开标时间:2022-10-17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
供货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2、此项目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3、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5、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6、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王先生 0311-85550885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具备技术实力的单位单独投标。 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