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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工作餐采购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工作餐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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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1-03 18:1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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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工作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1-2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33501-XM001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工作餐采购

预算金额:439.77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39.77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队伍提供日常工作餐的制作(2023年2月至12月),涉及员工总数约为677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439.7792万元,占总金额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为439.7792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100%。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2-31 至 2023-01-09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20230103181429234.html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9日。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注意: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发售期内向所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送word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1-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三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十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按照北京市政府购买货物进行管理的市级预算项目。

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

(一)依法成立的企业;

(二)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三)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六)具备条件的个人。

承接主体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号        

联系方式:马旭,56683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三号            

联系方式:韩越,010-85343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越

电 话:  010-8534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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