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度电子卷宗生成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2-24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34528-XM001
项目名称:2023年度电子卷宗生成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供2023年度电子卷宗生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 需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2-09至2023-02-15,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方式:
磋商文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投标报名时请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2-24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151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2-24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151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联系方式:韩冰,010-59891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靳添茹,010-68405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添茹
电 话: 010-6840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