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106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英敏 0311-8780258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海峰 张旭亮 0311-68099822
采购预算金额:3300000.00
采购用途 : 河北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detail#5-7标段招标公告#_#PDF#_#a19b7715-59ad-459e-b859-636adb1a22bf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5标段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86.9565%(不低于金额100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标段预留86.9565%(不低于金额100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80万元),投标人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应达到采购项目中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7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gov.cn/)免费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文件。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招标资料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3-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3-10
时刻说明:0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8 09:00
开标时间:2023-03-28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供应商不到现场,但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家(含)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服务),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联合体视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的牵头人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对被联合单位提供的业绩或人员资历真实性要做责任审核,如果联合体任一方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牵头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2.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具体办理方法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相关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将会导致无法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66635531。办理 CA 密钥咨询电话 4007073355。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核查报告交付时间:5-7标段项目中的发电企业及自备电厂2023年5月20日之前完成;非发电行业企业9月30日前完成。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