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律顾问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5-26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7140-XM001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60 | 拟采购1家法律服务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 协助采购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
02 | 90 | 拟采购1家法律服务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 协助采购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5-15至2023-05-2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5-26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3-05-26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标书款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汇款
标书款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3.凡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2)购买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5.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BJJQ-2023-192。
7.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邮箱:yw02@hcjq.net。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27号
联系方式:魏老师,010-63859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方式:吴少丹、张静恬,010-65913057、65915614、65244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少丹、张静恬
电 话: 010-65913057、65915614、6524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