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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相关数据监测评估综合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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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03 18:0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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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相关数据监测评估综合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24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52851-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相关数据监测评估综合服务

预算金额:91.31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1.31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相关数据监测评估综合服务

91.3158

1

(1)持续开展全部持证车辆数据监测及运输效率评估工作,以物流行业为试点,开展监测数据分析、路径匹配分析,分析快递运输车辆路径在空间分布、时间分布的特征。

(2)为通行证申请车辆进行车辆定位数据的接入申请受理、数据接口设置、数据接入与存储等工作;为申请企业、归口单位、复审单位及协调小组办公室等提供信息共享等信息流转与共享服务。

(3)研究分阶段提高4.5以下持证冷链运输车辆、4.5吨以上持证货车新能源比例的实施方案(按2023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政策进行完善)。

(4)开展2023年度政策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工作,以物流行业为试点进行专项分析。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45.6579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形式。

注:

(1)投标人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独立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内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承担的部分应达到上述预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7-04 至 2023-07-10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于2023年7月4日(获取文件开始时间:9:30)至2023年7月10日(获取文件截止时间:16:30)(北京时间)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24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11层11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供应商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无需上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58515511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以牵头方名义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2.5线下确认

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将以下资料(无需加盖公章)发送邮件至bjkjyxmpjyxgs@163.com,并与代理机构进行电话确认。

1)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截图;

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须在登记表中写明联合体各方名称。

3.本项目相关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刊登。

4.招标编号:KJY130723ZC

5.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bjkjyxmpjyxgs@163.com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账 号:010903799001201090290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        

联系方式:张墨,01083775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园项目评价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云建大厦1105室            

联系方式:王娜,01068461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娜

电 话:  01068461639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x

编辑ccgp-beijing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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