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人员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1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8088-XM003
项目名称: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人员项目
预算金额:50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0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和地址
1.1 项目名称: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人员项目
1.2项目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2.项目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9号)。按照要求,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分平台),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等交易活动提供服务。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的函,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人员项目预算资金已下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主要负责综合分平台的场所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交易活动顺利开展,为各市场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专家等)及驻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优质场所服务。
3.综合分平台基本情况
综合分平台主要分为5个区域:公共服务区、开标服务区、评标服务区、土地交易区、监督见证区。各区域主要功能布局情况如下:
3.1公共服务区:是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等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发布、咨询、竞价、响应专家问询、洽谈、休息等候等综合性区域。包括:信息发布区域、休息等候区域和竞价室6间、洽谈室4间、答疑室3间。
3.2开标服务区:招投标业务的开标区域包括开标室7间,资料室3间,开标服务业务用房1间。
3.3.评标服务区:招投标业务的评标区域,含身份识别、专家等候等功能。包括评标室13间,专家等候室1间,代理复核室1间,评标服务业务用房1间。
3.4土地交易区:土地使用权交易区域。包括土地拍卖大厅(多功能厅)1个,中型(100人)和小型(50人)土地拍卖厅各1间。
3.5监督见证区:满足业主纪检人员或监管部门现场监督需求。包括监督见证室1间、驻场行业监管室5间。
(二)服务人员主要工作内容
1.前端受理与咨询服务
1.1项目受理:承担线下进场的交易项目的登记、资料查验等;安排进场项目交易时间、场所;管理、采集、整理、发布项目进场交易信息。及时收集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线上信息并安排相关工作。
1.2综合咨询:提供交易现场咨询服务;
2.开评标业务服务
2.1开标服务:见证和记录交易项目的开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2.2评标服务: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运输、储存、管理评标资料;组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答疑;封闭评标区管理;协助订餐等保障服务。
2.3专家服务:核验专家身份信息;引导专家进入等候室或评标室。
3.日常巡检和完成业务报告
3.1日常巡检:维护交易活动秩序;畅通投诉渠道;配合投诉处理等。
3.2数据统计分析:完成平台交易服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等。
3.3业务报告撰写:半年和全年进行工作总结,并提出提升、改善平台场所服务保障工作的方案和建议。
3.4配合完成与综合分平台交易服务相关的数据对接、汇总、传输等相关工作。
4.平台设施设备运维和监控资料的管理
4.1设施设备的运维:做好综合分平台音视频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
4.2监督见证室管理:监督见证室的日常管理;储存和整理交易项目的音、视频监控资料。
5.交易服务资料管理
收集和整理交易项目的电子文档和纸质资料(指在综合分平台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将上述电子文档、纸质档案和音视频监控等全过程资料进行立卷归档。满足业主、监管部门等音视频提取需求。
6.负责综合分平台的资产统计及管理等工作,并完成主管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14部委发第39号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以及北京市相关监督管理文件,对综合分平台场所服务保障服务人员工作要求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全市统一的场所设施和服务标准,及时为综合分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现场服务。
2.对符合进场交易条件的项目,及时登记、安排交易时间和场所等,并按照交易流程提供全过程见证服务;完整记录项目交易过程,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确保交易活动有序完成。
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综合分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场地使用和监督渠道等相关信息。
4.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公开、共享交易服务信息。
5.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传输、存储、公开、使用过程中,确保数据管理安全;涉密数据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6.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资料电子化管理规定,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将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以及音视频等按有关规定统一归档。在项目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查阅、复制时,应当及时提供。
7.在项目交易活动中,发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
(四)人员配置
1.为满足上述工作内容及要求,需配备全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5人驻场服务,要求工作人员学历为大学专科或以上,其中大学本科(含)学历以上的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70%。
2.设置负责人1名,分管负责人1名。负责人负责综合分平台的全面工作,分管负责人辅助负责人开展日常工作,其他岗位按需设置。
3.为保证平台交易活动平稳、顺利开展,在满足其他人员要求的基础上,应优先接收平台现有自愿继续留用的服务人员并及时办理入职手续;不足人员由中标供应商择优补充。对驻场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服务人员的任用和调换均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标供应商不得安排工作人员承担综合分平台以外的公司其他工作任务。
(五)项目资金及实施计划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501.7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市财政资金解决。资金构成及金额分配:包括服务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411.79224万元、公用经费17.25万元、用餐补助31.5万元、管理费41.179224万元。
具体支付方式按编外聘用人员支出人员要求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2.合同签订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开展人员准备、培训等工作,合同服务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5个月)。
(六)特别说明
1.中标并承担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人员项目的单位,不得承接或参与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的招标、投标、土地交易以及招投标代理等相关业务。
2.采购人将对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人员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评,中标人须给予协助和配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府机构改革或职能调整等导致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情形,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同意按照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相应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023-10-1至2024-12-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8-22 至 2023-08-28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20230822170115207.html style="mso-spacerun: 'yes';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150%; font-size: 12.0000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无效。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9-1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七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下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服务电话: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联系方式:解女士,89150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通建大厦703室
联系方式:郭宝峰、段慧、张修蕤,59850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宝峰、段慧、张修蕤
电 话: 5985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