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二期房建、大开间、信息化及外部供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58581-XM001
项目名称:二期房建、大开间、信息化及外部供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933.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33.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一标包 | 165地块项目 165地块大开间 165地块信息化工程 169地块项目 169地块大开间 169地块信息化工程
| 项 | 1 | 154.74 | 服务范围: 按照规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及项目情况负责完成一标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财务决算报告,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等,报告要满足主管部门及财政系统的决算、审核要求及办理资产交付使用需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二标包 | 166地块项目 166地块大开间 166地块信息化工程 170地块项目 170地块大开间 170地块信息化工程
| 项 | 1 | 154.49 | 服务范围: 按照规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及项目情况负责完成二标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财务决算报告,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等,报告要满足主管部门及财政系统的决算、审核要求及办理资产交付使用需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三标包 | 167地块项目 167地块大开间 167地块信息化工程 172地块项目 172地块大开间 172地块信息化工程
| 项 | 1 | 159.42 | 服务范围: 按照规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及项目情况负责完成三标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财务决算报告,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等,报告要满足主管部门及财政系统的决算、审核要求及办理资产交付使用需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四标包 | 160地块项目 160地块大开间 160地块信息化工程
| 项 | 1 | 158.91 | 服务范围: 按照规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及项目情况负责完成四标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财务决算报告,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等,报告要满足主管部门及财政系统的决算、审核要求及办理资产交付使用需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五标包 | C03地块项目 C03地块大开间 C03地块信息化工程 C05地块项目 C05地块大开间 C05地块信息化工程
| 项 | 1 | 135.61 | 服务范围: 按照规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及项目情况负责完成五标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财务决算报告,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等,报告要满足主管部门及财政系统的决算、审核要求及办理资产交付使用需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六标包 | C08地块项目 二期供电工程 潞城全民健身中心 | 项 | 1 | 170.15 | 服务范围: 按照规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及项目情况负责完成六标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财务决算报告,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等,报告要满足主管部门及财政系统的决算、审核要求及办理资产交付使用需求。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各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含税金额)及各地块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金额)详见附件2
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人要求开展工作之日起,至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并完成资产移交后终止。如建设项目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应配合完成审计工作。 按照委托人签发的单项《工作任务单》后 5 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编制工作,一般情况下要求自单项提交全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所需资料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具体服务周期依据单项《工作任务单》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存在外商投资的情形。
3.3.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4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9-07 至 2023-09-13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9-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良乡隔夜评标区开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14)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投标人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提交至开标地点,现场投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领取文件登记。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投标文件的密封、提交)
2.7电子开标(本条本项目不适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8开标)
3.兼投不兼中原则:
(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供应商在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时,只能中标一个标包。若出现供应商同时在多个标包中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将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人:
A.采购人将按照标包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供应商在多个标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采购人将选择此供应商为标包号靠前标包的中标人,其余标包将不选择此供应商为中标人,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以此类推,直至选出各标包的中标人;供应商应出具自愿放弃除中标标包外其他各标包中标的函,并协助采购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B.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时,采购人应依据各标包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
C.供应商仅可根据A条出具放弃除中标标包外其他各标包中标的函,不可自行选择出具放弃的某一或某几标包的函,否则按放弃全部标包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级基建
地址:北京市宏安街2号院3号楼
联系方式:赵工,55572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A座10层
联系方式:吴楠,13671114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楠
电 话: 136711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