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集秀园及温室前卫生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1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64417-XM001
项目名称:集秀园及温室前卫生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7629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4.7629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集秀园卫生间(建筑面积107平方米),温室前卫生间(建筑面积130平方米)两个卫生间室内外装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1.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9)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
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采购文件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坚持放管并重,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03至2023-11-09,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
方式:
领取文件时须由响应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要求原件的须已有效签署)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内容至少包括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写明XXX为XXX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1-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
五、开启
时间:2023-11-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植物园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卧佛寺路国家植物园(北园)
联系方式:汪葆珂,62591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白宽,010-85631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宽
电 话: 010-8563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