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8-CL-10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2024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2次-天津区域大宗化学药品采购项目已批准,包含区域内天津华电南疆热电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 、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 和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 四家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次参与招标的四家基层单位规模如下。
(1)南疆公司:1套GE 9F级“二拖一”93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福源公司:2套GE 9E级“一拖一”2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3)北宸公司:2套GE LM6000级“一拖一”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4)开发区 :3套1172t/h超临界CFB锅炉和3套170MW抽背式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8-CL-10401 | 大宗化学药品采购 | 天津区域四家基层单位(福源、南疆、北宸、开发区)大宗化学药品(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次氯酸钠、还原剂等) | 500 |
项目分项一:天津华电南疆热电 大宗化学药品
序号 | 药品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一 | 浓硫酸 | 250 | 罐装 |
二 | 盐酸 | 40 | 罐装 |
三 | 盐酸 | 4 | 桶装 |
四 | 氢氧化钠 | 40 | 罐装 |
五 | 氢氧化钠(固体) | 4 | 袋装 |
六 | 次氯酸钠 | 250 | 罐装 |
七 | 次氯酸钠 | 40 | 桶装 |
八 | 亚硫酸氢钠 | 10 | 袋装 |
九 | 氨水 | 500 | 罐装 |
十 | 氨水 | 8 | 桶装 |
十一 | 氯锭 | 4 | 桶装 |
十二 | 磷酸三钠 | 2 | 分析纯 |
项目分项二:天津华电福源热电 大宗化学药品
序号 | 药品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一 | 浓硫酸 | 100 | 罐装 |
二 | 氨水 | 6 | 桶装 |
三 | 氢氧化钠 | 0.5 | 罐装 |
四 | 次氯酸钠 | 5 | 罐装 |
五 | 次氯酸钠 | 0.5 | 桶装 |
六 | 氢氧化钠 | 8 | 袋装 |
七 | 磷酸三钠 | 8 | 袋装 |
八 | 工业氯化钠 | 15 | 袋装 |
九 | 无硫加臭剂 | 0.9 | 桶装 |
项目分项三: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 大宗化学药品
序号 | 药品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一 | 浓硫酸 | 30 | 槽车装 |
二 | 盐酸 | 2 | 桶装 |
三 | 氢氧化钠 | 2 | 桶装(30%) |
四 | 次氯酸钠 | 2 | 桶装 |
五 | 亚硫酸氢钠 | 1.5 | 袋装 |
六 | 氨水 | 3 | 桶装 |
七 | 氨水(食品级) | 3 | 桶装 |
八 | 磷酸三钠(食品级) | 0.5 | 袋装 |
九 | 氯锭 | 4 | 桶装 |
项目分项四: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 大宗化学药品
序号 | 药品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一 | 浓硫酸 | 1050 | 罐装 |
二 | 氢氧化钠 | 2200 | 罐装 |
三 | 氨水 | 220 | 桶装 |
四 | 亚硫酸氢钠 | 55 | 袋装 |
五 | PAM | 2 | 袋装 |
六 | 聚合氯化铝 | 25 | 袋装 |
七 | 柠檬酸 | 1 | 袋装 |
八 | 氢氧化钠 | 6.5 | 袋装 |
九 | 盐酸 | 6 | 桶装 |
十 | 硫酸镁 | 27 | 袋装 |
十一 | 碳酸氢钠 | 32 | 袋装 |
十二 | 氯化钠 | 5.5 | 袋装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宗化学药品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代理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化学药品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盐酸、硫酸。
7.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易制毒备案证》的证书,能合法进行硫酸、盐酸等易制毒药品的经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天津区域。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1 月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项化学药品供货业绩(至少含有采购范围内的一项药品种类),需提供合同影印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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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