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ZB-012)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零碳工地EPC项目项目已由上级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 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零碳工地EPC项目划分为临建区、光伏区、储能系统三个功能区。其中临建区总占地面积规划约10000㎡,建筑面积774㎡。光伏区规划容量0.8236MW,采用580Wp及以上光伏组件和PHC管桩。储能系统采用构网型储能技术,规划容量0.7MW/1.4M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完成项目的全部设计、 30日完成项目的全部供货、 50日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整体工期不超过5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ZB-01201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零碳工地EPC项目 招标内容包含上述项目的规划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车、仓储、代保管、二次倒运、建筑安装施工、调试、验收以及建设方案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光伏组件的采购以及土地租赁、地勘相关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先导工程零碳工地EPC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专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应具有至少3项单体项目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