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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南北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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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2-27 18:1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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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南北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599663552@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11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75754-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南北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1898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9.1898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现有职工500余人,为解决单位2个办公区干警及其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能力强、服务经验丰富的餐饮服务企业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每日早、中、晚三次工作餐、临时加班餐、临时送餐等服务并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模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的,所属行业为:(十)餐饮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磋商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

(2)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2-28至2024-03-0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599663552@qq.com

方式:

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1599663552@qq.com,邮件主题注明“采购编号_文件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并确认报名费到账后,将PDF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回复至发送者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事项联系方式:1851951120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11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4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3-11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4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等。

2.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转载无效,其他媒介了解项目信息产生的费用与本项目无关,特此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王海宁,010-8419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0层1012            

联系方式:候月鹏,010-51061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候月鹏

电 话:  010-51061456

公告附件.docx

磋商公告.docx

编辑ccgp-beijing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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