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5/16-QT-04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包头发电 2号机组大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5/16-QT-04401 2号机组大修 2号机组大修标准项目,汽机系统、锅炉系统、电气系统、热工系统和脱硫系统检修等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大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一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或修理A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600MW及以上机组A级检修或大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等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次结算发票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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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