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8-CL-007)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广东公司相关项目汕头华电发电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年食材配送。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41/18-CL-00701 |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标段 | 公司现有员工252人,两年期间批复定员369人就餐,每天需配送的生鲜食材具体数量和品种提前一天提出需求计划,根据需求提出的计划保质、保量、按时配 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 | 500 |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6.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的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2个食材配送合同业绩,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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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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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