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41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莱州发电 2024-2026年#1、#2锅炉内部及#1-#4炉外部定期检验(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10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锅炉定检服务日期自2024年4月25日至2026年12月25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41201 2024-2026年#1、#2锅炉内部及#1-#4炉外部定期检验 锅炉本体承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锅炉范围内管道(包括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再热蒸汽冷段管道、主给水管道)和主要连接管道;锅炉膨胀系统、承重部件、炉墙及保温;资料审查、宏观检(抽)查、见证功能试验;锅炉安置环境和承重装置,管道、阀门和支吊架,炉墙和保温,膨胀系统,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安全保护装置除渣设备和吹灰器辅助设备以及系统等。 200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将否决投标,一次招标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6年#1、#2锅炉内部及#1-#4炉外部定期检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方必须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投标方必须具有超超临界锅炉定期检验(GD1)资质; 9.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台及以上超超临界发电锅炉定期检验(内部及外部检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且含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