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224)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南自青海华电格尔木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项目涉网性能试验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依据当地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含AGC/AVC)、一次调频试验、电能质量测试、高/低电压穿越能力验证、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单体及整站机电+电磁建模及验证等光伏电站相关涉网性能试验项目,详见技术规范。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QT-22401 | 涉网性能试验 | 青海华电格尔木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项目涉网性能试验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涉网性能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个光伏发电项目涉网性能试验相关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业绩中应至少包含3项与本项目所需试验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试验内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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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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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