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5/18-QT-007)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 华安水力发电厂大坝4至7号和14至15号闸门更新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安水电厂大坝 4-7号、14-15号闸门更新改造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5/18-QT-00701 大坝4至7号和14至15号闸门更新改造 钢闸门参照技改后现有8m×7m图纸进行设计、加工,并进行优化设计对现有拦河闸门小套自动液压抓梁进行更换改造,新抓梁规格为适合8m×7m闸门,同时在可以适用于10m×8m闸门,新抓梁吊点的设计应同时满足大小两套闸门,包括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和性能试验等工作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坝4至7号和14至15号闸门更新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大型钢制闸门(高度大于7米,宽度大于5米)的改造或供货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项目承接范围、承接内容、服务期限、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不含作为分包单位开展的服务业绩);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