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0/19-QT-013)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 4×200MW火电机组项目粉煤灰、石膏、炉渣拉运及销售和储灰场维护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4×2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 2.4招标范围:1.投标方负责承包招标方四台机组在2年内产生的粉煤灰、石膏、炉渣综合利用及外运倒入招标方灰场处置。 2.投标方负责灰库干灰、湿灰、除渣设备的日常管理操作工作,负责干灰、湿灰、石膏、炉渣的装车工作,负责清理装车区域和消除装运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污染。 3.投标方负责并承担粉煤灰、石膏、炉渣运输过程的所有协调工作。 4.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粉煤灰、石膏、炉渣拉运及销售和储灰场维护(CHDTDZ030/19-QT-013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石膏、炉渣拉运及销售和储灰场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固废拉运业绩,并提供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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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