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 产权房屋燃气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 产权房屋燃气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CNGZB-2025-34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中国黄金集团 ,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②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本项要求材料)须提供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明材料。
③须提供当地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④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本项要求材料)须提供产品3C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2)业绩最低要求:
须提供近3年内同类产品3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业绩供货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如是进口产品还包括进口报关单、商检单、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国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制造商签发的“出厂检测报告”。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经销商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共同参与,否则作无效处理。(如代理商和经销商同时参与,以代理商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