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南京玉河数字化工厂项目ERP+MES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南京玉河数字化工厂项目ERP+MES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gkbz202504180004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南京玉河数字化工厂项目ERP+MES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 ERP+MES系统采购及安装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项目整体实施周期8个月,合同签订后5个月为基础模块建设阶段,后3个月为验收阶段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比质比价文件要求 。
其他: (1)因采购人需要,拟选定1家单位负责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南京玉河数字化工厂项目ERP+MES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提供贴合的、先进的业务方案和软件系统,支撑采购人进行业务数据迁移和经营管理的正常流转,同时采用智能制造行业主流的管理思想,以项目管理为牵引,实现业务数据透明可视、业务流程智能协同、经营管控上下一体。
(2)采购内容:建设1套ERP+MES系统,功能要求包含系统管理、基础数据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财务管理、工艺管理、生产管理、委外管理、计划排产、车间管理、设备数采、质量管理、看板管理、报表、移动端应用。
(3)最高限价:80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