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只标识牌及犬只注射电子芯片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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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30日 23:4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只标识牌及犬只注射电子芯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货、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布媒体: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网( /gxnnzbw/) 3、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凡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各县区分支机构)招标采购的非全流程电子化(纸质标)项目,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 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每家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参加,并严格按照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自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若因投标人代表不符合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无法就进入交易中心,导致无法按时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要求:①投标文件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景钲工程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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