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 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报(哈建信[2020]1号)”文件执行,“914 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661 家企业为不合格企业,25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 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 列入上述 914 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投标人须知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 144 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2 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含外埠企业 70家) 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7 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9.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9.5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