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JT-2021-BBSB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乌海至银川联络线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 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17 〕 1371 号) 批准建设 ,初步设计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以 《交通运输部关于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 2020 〕 46 号) 批准。 施工图设计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 G1817 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公路工程 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20 〕 425 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 乌银高速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项目建设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地方债券 ,出资比例为 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 35% 、地方债券 65%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一)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巴音呼都格至巴彦浩特段改建工程,主线起于既有巴音呼都格收费站,接已建的乌银高速乌达至石炭井段,经宗别立、张家房、切乌图、大井沟,终点止于巴彦浩特北互通式立交,顺接已建成的乌银高速巴彦浩特至银川段。路线全长 86.560 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张查高速 13.411 公里,利用既有一级公路改建 43.109 公里,新建 30.04 公里。全线设置 6 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新建宗别立、切乌图(枢纽)、伊克田、木仁高勒互通式立交,改建张家房、巴彦浩特北(枢纽)互通式立交,同时对巴彦浩特南互通增设收费设施。
同步建设省道恢复工程(辅道)及互通连接线 50.752 公里,其中:辅道 1 (巴音呼都格至光明上滩)长 17.9 公里,辅道 2 (木仁高勒至巴彦浩特)长 17.954 公里,张家房互通连接线(张家房至切乌图)长 14.898 公里。
(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起点至张家房段,利用既有一级公路改建,设计速度采用 8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张家房至切乌图段完全利用既有张查高速公路,设计速度维持 8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维持既有 24.5 米;切乌图至大井沟段为新建路段,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其中切乌图至伊克田段分离式路基宽度 2 × 13 米,伊克田至大井沟段路基宽度 26 米;大井沟至木仁高勒段利用半幅拼宽,路基宽度 26 米,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木仁高勒至终点段,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维持既有 25.5 米。
省道恢复工程(辅道)及互通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8.5 米,设计速度 40 公里 / 小时。
主线、连接线、普通国省道恢复工程(辅道)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新建三级公路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利项目联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 用桥涵维持原有设计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中的规定。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 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情况如下: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BBSB |
水土保持 监理、水土 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 技术服务 |
本项目 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涉及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 (2) 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 (3) 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 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 (5) 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6) 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及应各级水、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设施验收相关的报告书,组织报告评审(如需要); (7) 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水土保持相关的费用; (8) 施工期间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须的相关工作; ( 9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备案的其它所有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相关的工作。 |
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之日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且具有 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 2 )承担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仅适用于企业) ,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网站 - “通知公告”栏目 2021 年 01 月 08 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5.2 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 CA 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已办理过内蒙古自治区互认 CA 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 平台 CA 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服务指南 - 工具下载”栏目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CA 办理操作手册”、“主体库入库操作手册”》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 。
5.3
完成入库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7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