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江苏公司2021-2022年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及等级保护测评增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公司2021-2022年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及等级保护测评增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366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发改委第14号令)、《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7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8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提高电力系统安全防护水平,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防止因电力监控系统安全事件引发电力安全事故。华能江苏公司计划于2019年,通过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依靠专业信息安全团队通过先进规范的安全测试手段,准确全面地发各电力公司所使用系统的信息安全隐患,从合规性角度出发对支撑系统运行的基础设施、应用本身等进行详细安全测评,以判断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防护能力,保证电力系统持续平稳良好的运行。
范围: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辖企业的等保测评以及安全评估等工作,本次招标采取统招统签分付,电厂列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且近五年内未受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违规处罚,通报,勒令整改等情况,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网址:http://www.djbh.net/webdev/web/HomeWebAction.do?p=init)中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3个及以上电力行业生产系统测评(系统等级2级及以上)的业绩合同,并且其中至少要有1个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包括且不限于合同首页、签订时间、证明业绩项目符合上述要求等的相关内容关键页)。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日15:00起至2021年7月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