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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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2日 19:50 |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中山大学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5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50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投标。 (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承诺满足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投标人近一个财政年度(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为准。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投标人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4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⑥《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⑦《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且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可在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 )下载),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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