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教学设备改善与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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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暨南大学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2日 18:1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78.074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74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 2、 标的数量: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为了满足学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教学设备改善与建设需求,采购数码显微系统、激光系统投影机系统、双目生物显微镜、梯度PCR仪等一批专用仪器仪表。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本项目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3)本项目所有设备均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履约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0年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4)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5)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 的,其所属 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 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于2021年7月9日17:30前登录 官网“ /”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购标”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所有设备均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021年7月2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暨南大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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