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析测试平台与项目部建设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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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茂名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2日 21:4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941-2021-0017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分析测试平台与项目部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5,0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合同包2(分析测试平台与项目部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3,265,81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合同包3(分析测试平台与项目部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8,18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合同包4(分析测试平台与项目部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93,20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合同包5(分析测试平台与项目部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67,774.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注:(1)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全自动比表面积与孔隙度分析仪、光学接触角分析仪、泡压法表面张力仪、力学法表面张力仪、激光粒度分析仪、同步热分析仪、动态热机械分析仪、旋转流变仪、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或禁止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适用包组一、包组二、包组三、包组四)。 (2)简要技术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详细技术需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适用各包组) (3)本项目分五个包组,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每个包组评选得分最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应当清晰标注第几包组,每个包组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当分开独立编制和封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各包组):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 (表)或基本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本项格式须按招标文件“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要求填写递交)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1为原件;2、3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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