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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科研院基于集团中央研究院定位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政策及实施路径研究(二次采购)采购

   日期:2021-07-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科研院基于集团中央研究院定位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政策及实施路径研究(二次采购)采购公告(采购编号:0006200000082372)根据

科研院基于集团中央研究院定位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政策及实施路径研究(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006200000082372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 科研院基于集团中央研究院定位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政策及实施路径研究(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谈判。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采购编号:0006200000082372

1.3. 采购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标的物描述

适用标的

1

科研院自2019年4月正式入选国资委“双百企业”,围绕“五突破,一加强”开展综合改革。2020年10月,国资委提出“双百企业”要在前一阶段改革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并逐步明确了“双百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考核指标体系。同年,国资委全面启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并不断完善了改革评估考核指标。承接国家部署,于当年印发了《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政研〔2020〕19号)及《改革三年行动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政研〔2021〕5号),系统部署了公司改革任务和相关要求。为提升评估成绩,根据上级部署和当前改革情况, 科研院制定了《 科研院“双百行动”深化改革方案(2021-2022)》《 科研院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改革文件。为及时响应国家改革政策,更加有针对性地落实科技型企业改革任务,特制定此方案。为充分了解投标单位对国企改革政策及相关考核体系的熟悉程度,以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展本次采购。

基于集团中央研究院定位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政策及实施路径研究

三、谈判对象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谈判对象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谈判对象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项目授权;

2

谈判对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

谈判对象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 科学研究院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

谈判对象自2018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谈判对象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谈判对象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报价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南方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者于2021年07月05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08日17时00分00秒

九、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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