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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浙江三电厂2021年度涉网技术监督等服务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为桐乡燃机热电厂、长兴分公司、玉环分公司2021年涉网技术监督等服务,具体项目信息见技术规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浙江三电厂2021年度涉网技术监督等服务,中标人相关技术报告需得到项目当地电网调度的认可,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和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网工程类甲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项目执行期间必须有效。
3.2.2 资格能力要求: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涉网技术监督或涉网试验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合同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7月 5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1 年7月12日 17 时 00 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