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胃肠镜系统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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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7日 20:07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8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交易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兴城联合”收标处,具体详见当天信息屏公示信息,C区开标厅详见当天信息屏公示信息大屏幕 | ||||||||||||||||
联系人及
电子胃肠镜系统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儿童医院委托,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 对[350200]XC[GK]2021014、电子胃肠镜系统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电子胃肠镜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8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9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 描述:根据闽财购【2018】30号文规定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 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 上公开信 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 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4)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描述:★1、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扫描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扫描件。 (5)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描述:★2、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投标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扫描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投标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扫描件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投标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扫描件。 (6)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不是原件扫描件的,有使用CA证书加盖电子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使用签字或签章或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要求。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 四、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28 14: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儿童医院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92-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3层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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