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燃机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三水区 一、招标条件 佛山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燃机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佛山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6×59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度燃机维保服务】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GE认证或授权的航改型LM6000PF机型燃气轮机本体及其相关设备工作服务资质,持有GE培训工程师证明,具有LM6000PF燃烧调整证书资质,出具的有关服务报告须得到GE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同类型燃气轮机服务业绩不少于5个,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需含有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08 14:47到2021-07-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08 14:47到2021-07-14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