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 改造集团公司室外消火栓系统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XJ021070500501
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 日期:二零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六章 询比响应文件及格式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 受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 的委托,拟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 改造集团公司室外消火栓系统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概况 序号 工程名称 询比内容 计划工期 备注 1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 改造集团公司室外消火栓系统 详见工程量清单 1年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执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 2.2供应商及制造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供应商及制造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供应商具有: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3、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 2.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3.2供货商在平台报价后,请将纸质材料密封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代表或者快递寄 甲方技术
3.3属于下述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视为放弃参与。 3.3.1未在中国兵器采购 上报价的; 3.3.2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3.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 委托内蒙古 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现场评审。 内蒙古 2021年07月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提示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本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 2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供应商须知 1.项目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
1.1.3
1.1.4项目
1.1.5建设 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询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询比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询比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询比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比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修改问题的来源。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询比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其他材料 3.2报价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按工程量清单总价金额报价,询比响应报价应取小数点后两位; (2)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取两位有效,第三位四舍五入。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询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询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询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允许联合体的,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做否决处理。 3.4.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询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协议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评审资料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的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2 “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询比的,本章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询比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询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询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询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询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询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询比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询比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询比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响应文件份数、装订见前附表规定。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修改与撤回 4.1响应文件的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在前附表规定的询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4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5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询比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比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询比,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询比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询比: (1)宣布询比纪律; (2)公布在询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询比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询比仪式结束。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委员会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委员会中抽取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询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评审、评审以及其他与评审询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 “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因素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通知 在规定的询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当赔偿其损失。 8. 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询比: (1)询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询比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询比。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询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3 询比有效期
3.4 保证金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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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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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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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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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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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性 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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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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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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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
询比内容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保证金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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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
工程质量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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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有效期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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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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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询比报价得分 (50分) |
评审基准价计算:当有效询比报价的家数多于5家(含5)时,评审基准价等于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所有询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询比报价的家数少于5家时,评审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询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偏差率=100%×(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询比报价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1)当询比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得50分; (2)当询比报价低于基准价1%扣0.3分,最多扣10分; (3)当询比报价高于基准价1%,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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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供应商资质、业绩及信誉 (10分) |
1、近三年(2018年07月至今)承建过类似工程业绩,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业绩具体以合同或成交通知书为准。 2、银行信用等级优良或有银行资信证明的得1分; 3、近三年(2018 -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齐全得2分;近三年履约情况无介入诉讼案件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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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项目管理机构 (5分) |
1、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执业资格和上岗证书齐全,得1分,未提供证书得0分。 2、技术负责人职称及业绩: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两年组织实施过类似工程的得1分,否则得0分。 3、项目管理机构:根据现场配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技术员、预算员、资料员等人员)基本情况、机构设施、班子配备的齐备、完整、合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一般、良好、优秀三个等级分别得1分、2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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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施工组织设计(0-35分) |
内容完整性 (6分)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施工方法可行且是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分为一般、良好、优秀三个级别得2分、4分、6分。 |
施工工艺、技术措施 (3分) |
施工工艺先进,技术措施针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施工安全保障有专项措施且针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制定了有效实施方案。综合评定,按照一般、良好、优秀三个级别得1分、2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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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与措施 (5分) |
质量控制计划完整,岗位责任分工明确;材料采购及过程质量控制明确;分项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完整;视质量保障措施的完整性及质量保证承诺分为一般、良好、优秀三个级别得3分、4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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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2分) |
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级地方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且主要机械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架料、模板及安全防护用品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经综合评定,视响应文件编制方案分为一般、优秀两个级别得1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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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
环境保护措施完整,污染物的处理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视响应文件编制方案分为一般、优秀两个级别得2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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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4分) |
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且满足采购要求,施工进度保障措施全面、可行,可减少施工实施周期,视响应文件编制方案分为一般、良好、优秀三个级别得2分、3分、4分,无计划进度安排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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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分)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施工顺序安排明确,视响应文件编制方案分为一般、优秀两个级别得1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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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9分) |
结合项目技术文件及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出具相应的设计效果方案,视设计效果图的完整性、合理性综合评定一般、良好、优秀三个等级得3分、6分、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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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A+B+C+D |
1、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处理。
3.1.2询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询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询比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
3.2.2 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询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询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询比将被否决。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评审委员会按照供应商的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
3.4.2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约
一、 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
工程 6.合同价款:人民币 固定单价 :,¥(元)。 双方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供图纸,向承包方发出为满足承包工程的正确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补充图纸和指令,进行技术交底,办理设计变更及签证。 2.审核、批复承包方的施工方案及验工计价。 3.提供施工场地;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方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 4.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竣工结算及组织施工验收。 5.可以要求承包方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工作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 承包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情况组织足够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设备进场。 2.按发包方要求编制上报施工方案,验工计价报表及其它技术资料。 3.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进行处理。 5.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严格执行其就有关工程实施及修复所作的指令,按时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各类会议。 6.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使用的照明、看守和警卫等。 7.文明施工,对不合格的材料、不需用的设备、临时设施、垃圾及时进行清理,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负责对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因防护不利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9.遵守当地政府的法规、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10.负责对所用的现场房屋、水、电、管线及便道等临时工程的维护工作,允许发包方及其他承包人使用其负责维护的临时道路、管线等。 11.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 12.交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13.竣工(或合同终止)时按发包方要求运出其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 14.自行聘(雇用)职工,并负责支付其工资及进场、退场的一切费用。 15.合同终止前,如承包方未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力伤害,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二、 质量管理 质量等级: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过程检验:随时接受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并提供便利条件,按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返工或修改,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批准不能免除承包方的责任。 隐蔽验收:不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承包方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返工处理:工程施工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返修工作并承担因返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不能顺延。超过约定时间,发包方可另组织队伍进行返修,发生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 进度管理 工期提前: 无 工期推延: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经发包方派驻工程师批准后可进行工期顺延;若因承包方原因,不能完成施工计划时,发包方可对其承担的工程范围进行调整,减少工程量但所约定的承包方的责任和任务不能因此而改变。 加速施工:承包方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过慢时,为赶进度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虽经发包方同意,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工程扣款:每延误一天扣工程款工程总造价0.5% 元。 四、 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应承担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封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界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3必须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承包人安全承诺100%无安全事故。 5承包方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 五、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审计结束后,发票挂账后,分批次付款,留10%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六、 变更管理 承包方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得到发包方派驻工程师的批准外,自行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 工程计量: 1.因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超过设计图纸要求而增加的工程量及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 2.不是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超过设计图纸要求而增加的工程量应由发包方派驻工程师的同意、签证方可。 七、 工程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保修期: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装修工程为2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保暖期、供冷期。5.节能保温、涂料工程为2年。5.其余为法规条例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保修金返还:将根据工程返修情况确定剩余款额无利息返还。 保修责任:因承包方所用材料、设备、操作工艺或其疏忽、未履行合同义务所致的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用的额度。 实施保修: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承包方未能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维修,则保修期顺延,保修期内承包方不能及时到场保修维护工程,发包方指派其他单位进行保修维护的,承包方支付该维修项目三倍的维修费用。 十、其它约定 奖罚规定: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达不到合同要求时,应按发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时则视为违约。发包方应给予承包方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 工程转包:发包方发现承包方转包工程则发包方可以收回工程另行组织队伍施工。 保险:由承包方按规定执行。 承包方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承包方为本工程提供的装备、材料一运到现场,即视为本合同工程施工专用。完工前若无发包方派驻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 施工干扰:相临施工段不可避免的施工干扰问题,由发包方统筹协调解决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的有关裁决,此项费用以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暂停施工:因天气或技术间歇等非双方原因产生间歇时,此项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增加。 意外发现:工程现场发掘的所有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化石等均属国家财产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发包方派驻工程师进行处理。 不可抗力: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各自承担自身的财产及人员损失。 专利权:承包方所用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应保障发包方免于承担发生侵犯专利权的索赔及诉讼。 其它: 十一、违约处理 违约定义:1.承包方违约:已放弃合同;不能按工程需求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在施工中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或无视发包方事先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转包工程;倒卖发包方供料;以发包方名义进行非法活动。2.发包方违约:超时付款;不履行相关义务;不正当中止合同。 违约处理:1.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其承包的工程,调整承包范围或扣收违约金。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2.发包方违约:经承包方要求拒绝履行义务时,承包方可以停止施工,并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工程款总价的 10% 。 十二、备注: 十三、争议解决向包头市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发包方(章)包头一机置业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
姓名 项目部职务 资格/岗位证书证号 身份证号 关键岗位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或资料员)等岗位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岗位证(或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 供应商名称 注册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后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承 诺 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年月日 格式自拟(需参考评审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编制)
(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 、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七、施工组织设计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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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