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39、41号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二楼集控中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机房、蓄电池室的装修和布线,机房和蓄电池室的加固、质保等。
2.4工期: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合同价款均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首页、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范围、合同内容、合同价款等)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工民建专业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23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