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二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QHZDA-2021-07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二已由某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 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第 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 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
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 平台—办事指南》 。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21-07-15 00:00 时至2021-07-19 24:00 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5.3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1 年07月26日10时00分。
由招标人 在青海省 5号开标室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评审”。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 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解密。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 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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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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