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KY2021/1-139.(第一包)
2、项目
3、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西安市火炬传递点火起跑仪式和收火仪式及火炬传递运行保障项目(第一包),1项, 采购预算: 1,590,000.00元, 项目概况: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西安市火炬传递点火起跑仪式和收火仪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火炬传递运行及策划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 至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1 17:00:00 止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截止时间: 2021-08-04 10:30:00
1、第一包:项目完工期:5个日历日。 2、开户信息:
1、采购人信息: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西安市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