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绿能数据 2021年第三批非物资类零星工程服务招标
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WLX2165)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青海绿能数据 2021年第三批非物资类零星工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绿能数据 (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生物园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青海绿能数据 2021年第三批非物资类零星工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1)”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001 | 技术服务 |
002 | 技术开发 |
003 | 管理咨询 |
2.2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承诺金额:2万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质要求
3.3.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及年检记录。
(3)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 “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1)”
3.4 业绩要求
3.4.1服务类业绩要求
开封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项目)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项目)经验和业绩。
注:1. 类似工程(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封日前2个自然年内;
3.5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服务类项目经理的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能够胜任相关服务项目资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的说明及要求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2日17时30分前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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