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吴楚大道(燕沙路~燕花路)道路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性质为国有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编号:HBT-15210054-212565 3、项目 4、项目规模:该项目全长2.41km(K0+050~K2+463.527),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为6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55m(近期实施),双向8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 5、招标范围: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范、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吴楚大道(燕沙路~燕花路)道路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6、履约期限:与项目工期同步进行,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见证取样(含路基路面检测参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的工程质量检测内容,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还须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及施工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7月至今)完成过一项检测费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其他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时间: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购买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文件须携带资料: 现场获取(方式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网络获取(方式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按以下步骤获取文件: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