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任务,并具备一定的相关工程任务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2.近三年 至少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 3.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近两年 财务审计报告 扫描 件,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被 “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