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0809-2144QYN1A714
3、 名称
服务期(天)
控制价(最低)元(不含税)
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
5
¥9,416.00
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
5
¥3,649.00
佛山市新城商业管理发展
5
¥3,405.00
合计
¥16,470.00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委托 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标注★条款为必须提供资料的条款。
三、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27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出示以下资料给招标代理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招标代理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1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若为自然人投标,指纹捺印必须使用自然人本人的指纹。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封口处盖公章(若为自然人投标,封口处可用自然人签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本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时视为已将缺漏内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公告等)、服务期要求、款项支付、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
3、报价中必须考虑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4、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按照中标金额提供并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 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 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广东华伦招标 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定额收费,共人民币2000.00元。中标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
六、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有投标人少于三家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定标环节
本项目采用最高评标价法定标。
2.1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③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2.2定标环节:
2.2.1采用最高评标价法定标。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有效响应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报价,则以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人。
2.2.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2名。
2.2.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报价和小写报价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报价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2.2.4中标资格的确定
招标人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2.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
1、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审定为准。
2、结算方式:
(1)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将中标价款按招标人各公司分摊比例(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 58%、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 22%、佛山市新城商业管理发展 20%),一次性划付到招标人各公司指定账户。
(2)招标人收到价款后,将按1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中标人。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支付方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范本由招标人提供。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1年经营板块固定资产报废项目,主要处置涉及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 、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 、佛山市新城商业管理发展 等部门的电脑、空调、对讲机、电动翻斗车、割草机、办公家具等废旧固定资产。
十、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详见《附件1 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十一、服务要求
1、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交付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量完整;
2、招标人应当在不影响自身工作的情况下,配合中标人完成相应交付工作,双方共同确认交付情况并签订书面的交付确认材料;
3、中标人必须将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在招标人收到全部中标价款之日起五日内搬运完毕并清理现场。报废固定资产的拆卸、运输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及中标人安排的工作人员在报废固定资产的拆卸、运输的过程中,应当对周边环境和其他设施设备进行合理保护,做好善后清洁工作。如产生垃圾废物等,由中标人负责清洁处理,如发生损害,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如中标人怠于清洁和维修义务,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清洁和维修,由此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及中标人安排的工作人员在废旧设备的拆卸、运输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由中标人承担其工作人员的薪资、奖金、各类保险、抚恤金等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受到伤害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6、中标人在搬运时与招标人一同在现场清点所有物品,中标人出具回收证明材料。
7、中标人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若有物品被拿走或损坏,须对相应物品照价赔偿。
8、因中标人所产生的一切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如招标人因此受到损失或代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一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合同条款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因实现财产保全而产生的费用、差旅费等。
4、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逾期或中断提供服务的,每逾期或中断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2‰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逾期或中断提供服务累计超过30日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额的1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不足部分中标人还应立即向招标人补足。
5、中标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经招标人书面催告仍拒不改正或未按招标人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按照合同总额的1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不足部分中标人还应立即向招标人补足。
十三、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详见链接: /s/1kfDu4tGKPrrFLJaGgjzAPQ;提取码:x2ij)
1、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合同范本
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
广东华伦招标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