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连江港电汽车运输煤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汽车运输煤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连江)港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连江)港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汽车运输煤炭的全部工作(包括车辆与设备配置、货物运输、组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工作)。汽车运输煤炭总量约135万吨,厂外运输量约59万吨、厂内运输量约76万吨,路程距离厂外约3公里,厂内运输约500米。投标方负责参与运输过程所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解决运输途中交警、运政、路政、沿途及周边村民等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承担厂外运输和厂内运输的全部运输任务(包括运输途径的卫生清扫等),配置运输过程中所需的车辆、人力、物力(主要指清扫机械、厂内运输装车机械、工器具和应急救援等)、劳动保护用品和办公用品。负责厂内运输时的装车任务,并配置相应的装载机及人员等。
2.1.2 运输服务期限暂定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下宫镇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自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重型自卸半挂车(牵引车及挂车)20台(含)以上,且车辆已经保险公司承保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年累计运输10万吨及以上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2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