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惠州电厂磨煤机备件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磨煤机备件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司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含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6台次磨煤机大修以及日常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采购。
2.2投标人不可选择标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3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根据招标人需求供货,合同周期为36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HP型碗式中速磨煤机备件供货业绩。投标方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对于业绩中HP型碗式中速磨煤机型式的确认,需提供明确体现该要求的合同页面,如合同中内容无法明确体现,可提供使用单位所用磨煤机型式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使用单位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用户使用业绩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2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