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农村安全隐患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服务采购(第三次)
项目概况
广昌县农村安全隐患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服务采购(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YCS-GC-2021-001-2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2400.00 元
最高限价:3624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广购2021F000462105 | 广昌县农村安全隐患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服务采购 | 1 | 批 | 3624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交付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鉴定等相关内容;【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中国公民)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审计财务报告或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由供应商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供应商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即可)3、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提供信用证明及中国 行为记录截屏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4日 08:00 至 2021年07月31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开启:
2021年08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意向的供应商为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需自行前往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不单独接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服务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