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2100HG07012)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 受广州南沙交通发展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2100HG070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国内合格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GZCQC2100HG07012
2、项目
3、项目最高限价:880.00万元
4、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车辆交货时间 |
数量 |
整车最高单价限价 (含税,万元) |
10.2-10.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
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5)个日历天内(含车辆上牌时间) |
8辆 |
110 |
备注: (1)整车单价最高限价为包含2021年国家及地方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购车补贴、保险(如交强险等一切营运险种,车辆商业险由招标人另行购买)、上牌手续及相关税费(临牌和正式牌)、车辆运费(送达到招标人指定的停车场内)、安装费、调试费、技术协助费、培训费和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整车总价的最高限价。 (2)车辆交付要求:车辆符合国家标准,能在广州办理上牌,并能正常按广州市公交车辆要求交车行驶。 (3)中标人负责申领中央及地方财政购车补贴,实际申领的中央及地方财政购车补贴部分归中标人所有。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货物数量。 (5)若国家对车辆补贴政策或技术要求有重大调整,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活动,如合同已经签订,招标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四章 招标人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所投标客车的生产制造厂商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制造客车(或车辆)的经营内容(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则须另外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含有经营范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3、必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委托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4、所投车辆的车型必须是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城市客车车型。所投车辆的车型满足《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中的《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需承诺所投标的车型以及选用的零配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投标人所投标的车型及选用的零配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企业以单位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个人以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的投标将被否决。(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5、报名及 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四、发布媒体
、中国 ( )及广州程启 网 。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3、开标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
招标人
招标人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8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