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2近三年 至少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 2.3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近两年 财务审计报告 扫描 件,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表。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被 “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