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1161-FY-GCJS[2021]第17号(总517)
招 标
表1-2 炸药库房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表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检测(查)结果 | 检测(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备注 |
消防蓄水池 | 1 | 座 | 合格 | 贵南县 公安局 | 2021.1 | 容积200m3 |
干粉灭火器 | 6 | 具 | 合格 | MFZ/ABC8 型 | ||
消防水带 | 2 | 盘 | 合格 | 20m/盘 | ||
消防水枪 | 2 | 支 | 合格 | — | ||
消防水泵 | 2 | 台 | 合格 | 流量20升/秒 扬程40m |
表1-3 炸药库房防雷、防静电设施、技防设施表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检测结果 | 备 注 |
架空接闪线 | 3 | 根 | 合格 | |
防闪电感应设施 | 3 | 套 | ||
防静电设施 | 2 | 套 | ||
监控设施 | 7 | 台 | 合格 | |
入侵报警装置 | 1 | 套 | ||
周界报警装置 | 1 | 套 |
1.2 招标范围
1.2.1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炸药库运行管理
1)配置符合《民用爆炸物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的库管员、安全员,并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开展培训。
2)负责办理火工材料库管理和运行的相关手续。
3)负责炸药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及火工材料领用发放管理办法的制订与实施。
4)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经领用单位申请,监督羊曲电站的参建单位发放火工材料,监督对领用单位未使用火工材料的及时退库储存,并及时建立台账。
5)每年按国家规定对炸药库相关安全设施请有效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检,并取得检定报告,如防雷设施等。
(2)炸药库设施维护
负责炸药库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更新工作,主要包括:水、电、讯、监控报警等设施的维护、排水沟雨季清理、场地库房修补、门窗修补、道路、围墙养护等项目。
(3)消防水池注水维护。
1.2.2合同工期
合同期限:暂定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电站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
投标人必须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并配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储存量5t及以上炸药库运行管理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8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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