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通县石山乡小沟骨干坝等4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 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大通县石山乡小沟骨干坝等4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已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农〔202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②大通县景阳镇山城沟1#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增设溢洪道,总长136.3米;拆除重建卧管高11.5米,拆除重建卧管消力池5米/1座;拆除重建涵管出口长4米;拆除重建放水明渠长62米,拆除重建放水明渠消力池4米/1座;新建坝面排水沟长168米,维修坝面排水沟长64米;新建上坝道路337米;溢洪道靠近坝顶处设农桥1处;警示宣传牌1块。③大通县长宁镇黑沟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增设溢洪道,总长121.9米;维修卧管盖板30块,拆除重建卧管消力池5米/1座;拆除重建涵管消力池4米/1座;新建放水明渠长8米;新建坝面排水沟长188米,维修坝面排水沟长48米;维修上坝道路长412米;修整坝面;设网围栏长504米;溢洪道靠近坝顶处设农桥1处;警示宣传牌5块。④大通县长宁镇黑沟1#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增设溢洪道,总长137.3米;拆除重建卧管消力池5米/1座;新建坝面排水沟长135米;维修上坝道路长1000米;拆除重建反滤体;左岸下游支沟新建排洪渠长19.5米;设网围栏长500米;溢洪道靠近坝顶处设农桥1处;警示宣传牌3块。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0489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大通县石山乡小沟骨干坝等4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
建设内容:①大通县石山乡小沟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增设溢洪道,总长109.2米;拆除重建涵管出口长3米;拆除重建放水明渠长34米,拆除重建放水明渠消力池4米/1座;新建坝面排水沟长70米,维修坝面排水沟长65米;拆除重建反滤体;坝面清理培厚,增设截渗墙;设网围栏392.7米;溢洪道靠近坝顶处设农桥1处;警示宣传牌3块。②大通县景阳镇山城沟1#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增设溢洪道,总长136.3米;拆除重建卧管高11.5米,拆除重建卧管消力池5米/1座;拆除重建涵管出口长4米;拆除重建放水明渠长62米,拆除重建放水明渠消力池4米/1座;新建坝面排水沟长168米,维修坝面排水沟长64米;新建上坝道路337米;溢洪道靠近坝顶处设农桥1处;警示宣传牌1块。③大通县长宁镇黑沟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增设溢洪道,总长121.9米;维修卧管盖板30块,拆除重建卧管消力池5米/1座;拆除重建涵管消力池4米/1座;新建放水明渠长8米;新建坝面排水沟长188米,维修坝面排水沟长48米;维修上坝道路长412米;修整坝面;设网围栏长504米;溢洪道靠近坝顶处设农桥1处;警示宣传牌5块。④大通县长宁镇黑沟1#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增设溢洪道,总长137.3米;拆除重建卧管消力池5米/1座;新建坝面排水沟长135米;维修上坝道路长1000米;拆除重建反滤体;左岸下游支沟新建排洪渠长19.5米;设网围栏长500米;溢洪道靠近坝顶处设农桥1处;警示宣传牌3块。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五年独立承担至少一项水土保持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相关规定。近3年财务运行稳定、资产状况良好、无亏损状态不低于3年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思源 2021-02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1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 在西宁市 .西宁开标室一号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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