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永旺包装材料 废旧物资整理收集搬运服务项目(第二次)业主为郴州永旺包装材料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郴州永旺包装材料 废旧物资整理收集搬运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郴州永旺包装材料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打包、装卸、转库及其他相关工作。
2、郴州卷烟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专卖废旧物资收集、整理、打包、装卸、转库及其他相关工作。
3、废旧物资整理收集搬运项目短途运输(安排车辆由郴州卷烟厂新厂区至我公司仓库及指定地点,全程约12公里路程)。
4、预计服务周期:约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3.3.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3.3.2、信用要求:投标人所提供其基本账户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1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其盖章后的财务报表)。
3.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3.3.5、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在 (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须在湖南省 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合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 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0 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