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项目已由省联社党委以2021年第006次会议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省农商银行(农信社)系统,是全省服务覆盖面最广、资产规模最大、营业网点最多、支农实力最强、最贴近群众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全省普惠金融的主力军。全系统包括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29家州、县(区、市)农商银行,员工总数4400余人,资产规模超过1200亿元。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相关政策规定,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决定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为确保企业年金计划良好运作,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认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的机构进行招标,选任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
2.2 托管金额:截止2021年6月末企业年金受托金额共计36687.13万元,因受托金额随时间变化具体以招标完成后实际数字为准。
2.3 招标内容:受托管理人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专业化的管理服务,确保受托服务的及时性与延续性;依靠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其它管理人进行持续性监督,使基金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确保信息披露规范及时。
2.4 服务期限:三年,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4年08月24日止。
2.5 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认定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资格及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项目人员,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服务体系、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绩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日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 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 等内容。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1年08月18 日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 二楼6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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